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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法官就能审案

发布时间:2020-02-22 16:27:44 | 来源:郑州晚报 | 作者:鲁燕 | 责任编辑:凌浩

121日下午,原告徐先生等诉被告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开庭审理。与以往普通程序不同的是,审判台上只有一名法官。这是中原区法院首次适用独任制审理案件。

开庭前,民二庭法官陈俊南组织双方进行了庭前会议。双方针对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并就双方争议的事实充分陈述。法庭上,法官组织双方围绕诉讼请求进一步发表意见,充分保证双方的诉讼权利。庭审结束后,法官在厘清事实的基础上,组织双方再次调解。

“为了打消原告、被告双方的疑虑,我在庭审环节特别交代本次在一审普通程序中适用独任制的背景。”陈俊南说。

“作为律师,我得知郑州是繁简分流的试点法院,但是我没有想到推进的速度这么快。我第一次参加这种普通程序独任制审理,见证了改革的进程,很荣幸。”被告委托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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