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与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新建、修建、拆除与重建等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建筑废弃物,成为环境保护的一大隐患。加之城市土地资源稀缺的限制,越来越多的建筑废弃物将“无处安放”。
但广东省政协委员、台盟广东省委会常委容锦,台盟广东省委会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台盟省直总支部委员吴嘉欣,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化中心主任李建新,日前做客人民网《界别圆桌汇》时表示,建筑废弃物其实是“放错地方的资源”,如果对其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便可“变废为宝”。
预计2020年堆至22层楼高
合理处置建筑废弃物刻不容缓
作为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建筑废弃物包括了土地开挖垃圾、道路开挖垃圾、旧建筑物拆除垃圾、建筑工地垃圾和建材生产垃圾五类,主要是由渣土碎、砂石块、混凝土块、沥青块、废金属料等组成。
“目前,广东省每年的建筑废弃物高达1.3亿吨,但受土地资源稀缺的制约,城市建筑废弃物堆填区建设速度难以跟上建筑废弃物的增长速度。”根据相关调研,吴嘉欣预测未来几年广州每年将产生4000万吨建筑废弃物,而深圳每年产生的建筑废弃物将超过9000万吨。
如果按照1万吨建筑废弃物堆高五米将占地三亩的标准进行测算,广州每年产生的建筑废弃物将占地1.2万亩。而深圳若在中心区垂直填埋处置,每年9000万吨的建筑废弃物将堆高至16.3米,到2020年将堆高至65.4米,相当于22层楼的高度。
在此形势下,寻找一条自然友好、合法规范、科学有效又经济合理的建筑废弃物处理处置之路显得极其迫切。
可喜的是,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对建筑废弃物进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要求已明确。其中,《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规划纲要》提出加快建设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系统,《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也提出,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建筑废弃物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
合理利用“放错地方的资源”
建筑废弃物也能变废为宝
现阶段我国建筑垃圾处理方法一般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新建建筑垃圾堆放场所,将建筑垃圾掩埋或倾倒至固定场所,第二类是将建筑垃圾再生,使用建筑垃圾再生设备将建筑垃圾粉碎、加工成可以再次使用的建筑建材。
随着技术的不断革新,建筑废弃物再生处理的方法将更环保节能,分类将更彻底,利用率将更高,破碎后成品骨料的杂质含量将更少,品质将更优。
“城市建筑废弃物与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相比,具有量大,毒害相对较少和综合利用率高的特点。因此,建筑废弃物又被认为是‘放错地方的资源’,是建筑行业的‘第二资源’。”吴嘉欣介绍,根据我国制定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要求,建筑废弃物处置要实行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原则,并鼓励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
因此,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也进入加快研发阶段。
当天,李建新便带来两个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的研究样品,其中一个可以通过土壤固化将难处理的砖渣或淤泥处理,未来可做道路的水稳层,另一个则可以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用作透水的砖。
“我们可以将建筑废弃物理解成是一种城市矿产资源。”李建新认为,只要将制度建设、运营管理、应用示范等各环节打通,建筑废弃物不仅能成为优质的矿产资源,还能实现节能减排,助力今后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的推广。
完善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机制
推动城市生态可持续发展
即使不断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但容锦也坦言:“我国建筑废弃物的处置仍处于简单化、无序化的状态,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率偏低。”
据统计,目前广州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仅约3.3%,深圳综合率也只有22%。
容锦认为,建筑废弃物的管理体制不合理,责任分工不明确,处罚力度不够。“按照建筑废弃物的处理规定,如果发现违法行为就是几千块到两万块钱之间的罚款,与它实际违法取得的利益相比是九牛一毛,差距太大了。”
其次,从建筑废弃物的产生源头到最终去向的管理环节仍不完善,没有产生一个开放的链条,也没有形成闭环。“改变这个机制的最有效做法应该是谁污染谁治理。 ”容锦建议,各级地方政府应加快落实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相关法规政策,明确主体责任,实行全过程监管连单制。
而吴嘉欣则建议,广东应加强和周边城市的合作沟通,实现区域协同发展。“现在深莞惠3+2经济圈、粤港澳大湾区等城市群的形成,有利于跨界跨地区合作,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合作的协调机制,合理配置各地社会经济资源、土地资源等。 ”
同时,随着轨道交通的建设与区域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办法也有了更多可能。
李建新建议,粤港澳大湾区可以共同搭建一个淤泥渣土挖填的信息化的平台,对整个过程进行信息化监管,以防胡乱倾倒、偷排漏排等问题,加强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构建城市生态文明。(文/吕绍刚 李语 来源:人民网-广东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