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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南通市委批准,南通市纪委监委对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朱正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朱正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串供并转移、隐匿赃款赃物和违纪款,对抗组织审查;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消费卡,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利用职务之便,在工作安排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
朱正春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南通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朱正春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南通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