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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来了,吃野味者长长记性!

发布时间:2020-02-24 10:49:04 | 来源:工人日报 | 作者:谢军 | 责任编辑:丁璇

据媒体报道,近日,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吴某甲等三人非法捕猎、出售野生动物民事公益诉讼案立案,并发出诉前公告。据了解,去年,吴某甲等人非法捕猎、交易棘胸蛙共102只,并将其中一部分销售给当地农家乐餐厅。

  这是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浙江检察机关首次用公益诉讼向吃野味行为说“不”。一直以来,浙江安吉是非法狩猎高发地。当地的安吉小鲵是我国特有物种,而被捕猎的棘胸蛙则是其主要食物,棘胸蛙数量多寡直接影响安吉小鲵的生存境况。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是服务保障疫情防控阻击战大局,同时也对非法狩猎和吃野味行为形成威慑效果。

  一次舌尖上的贪婪,坑害无数百姓。近年来,全球出现的新发传染病,很多都与捕杀、接触和食用野生动物有关。根据流行病学分析并综合各种信息来看,引发新冠肺炎疫情的病毒也极有可能来源于野生动物及其所污染的环境。在此背景下,检察机关依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既是保护生态环境和社会公共利益,也能形成“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在全民抗疫的同时,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得到前所未有的共识和支持,取缔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市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等呼声不绝于耳。为此,要及时完善有关法律中关于保护野生动物的规定缺憾,执法监督与查处、公益保护等也要跟上。

  公益诉讼在保护野生动物上可以发挥出作用。春节前,最高检要求,全国检察机关探索拓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及时总结分析野生动物保护中的监管漏洞,依法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全面履职,从源头上减少可能存在的病原体传播。伴随着越来越多的尝试,检察机关发动公益诉讼的职责权限不断清晰,今后还应通过立法路径形成相应制度安排。

  浙江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为治理非法捕杀、交易野生动物开了好头。希望更多地方也能在完善地方性立法、执法等方面持续发力,为公共安全提供保障。

  工人日报 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