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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柳律师教你如何维权

发布时间:2020-03-18 16:16:52 | 来源:宁夏日报 | 作者:马 忠 | 责任编辑:凌浩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消费者遇到“消费陷阱”。那么,如何避免入“坑”?315日,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柳娅婷以案释法,为你支招。

案例:陈某通过某二手车平台购买了一辆本田二手车,并将车款8.8万元全部支付给了卖方梁某。后陈某发现车辆经常出现故障,经保险公司查询,该车辆曾出现被水淹的情况。陈某要求梁某退还车款8.8万元并赔偿车款三倍的款项共计26.4万元。

经法院调解,梁某一次性向陈某退还车款和赔偿款共计138391.82元,陈某将车辆返还给梁某。

律师点评: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因此陈某有权要求梁某进行三倍车款的赔偿费用。

案例:孙先生反映其在我区一家保健品经销部,购买价值5000元的保健药品,经营者宣传可以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以代替药品,但孙先生使用后却感到身体不适。经查,该药品并不能治疗人体疾病,更不能代替药品。

经过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对经营者进行法律宣传教育,经营者愿意为孙先生退还购买保健品的费用5000元。

律师点评:根据法律规定,因虚假广告导致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主张赔偿,广告的发布者有过错的,消费者还可向广告经营者主张赔偿。另外,发布虚假广告属于违法行为,行政部门可以立案查处,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柳娅婷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尽量以书面协议的方式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基于生活消费的便利性和快速性,无法签订书面协议的,需保留其他有效证据,如微信转账记录、银行转账记录等。如商品或服务导致消费者人身受到损害,在就医过程中,应当保留医疗凭证如病历、检查检验报告单、住院出院证明、医疗费凭据等。

柳娅婷告诉记者,在维权过程中,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消费者可以先行与经营者协商沟通,如经营者愿意赔偿且赔偿数额尚可,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消费者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由消费者协会查明事实,进行调解;如经营者有违法行为,消费者可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或者直接由消费者协会移送有关行政部门进行查处。如上述途径仍无法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可以依据书面合同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如未签订书面合同,则消费者可依据其他有效证据起诉。(记者 马 忠  来源:宁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