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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荣获第六届 “全国文明单位”

发布时间:2020-11-26 14:02:57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吴庆合 金杉 | 责任编辑:

    本网讯 11月20日在京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隆重表彰了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等。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成为园区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单位。“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每三年一届,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

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荣获第六届 “全国文明单位”

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荣获第六届 “全国文明单位”

  11月25日下午,该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获奖的相关情况。

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荣获第六届 “全国文明单位”

苏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李军亲切接见了载誉而归的苏云姝

  据悉,近年来,该院先后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巾帼文明岗等11项省级以上荣誉,涌现出“全国优秀公诉人”、江苏“最美法治人物”苏云姝等一批先进典型,检察工作得到包括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在内的各层级领导批示70余次。

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荣获第六届 “全国文明单位”

检察长带领检察官们宣誓

  服务园区高质量发展

  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出台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10条意见,推出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被害人诉讼权利保护工作机制,由市院和省院条线分别予以推广,并入选苏州自贸片区一周年制度创新十大优秀案例。全力打造“金融检察”工作品牌,1件检察建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检察建议”,金融办案团队获得“全市检察机关十佳办案团队”,我院作为园区唯一一家政法单位获得“金融环境建设创新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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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

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荣获第六届 “全国文明单位”

观摩庭审

  全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

  积极助力无黑园区创建,依法批捕黑恶犯罪嫌疑人69人,审查起诉8件38人。1起“套路贷”案件被最高检确定为现场观摩庭,3名干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苏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1人被省、市院分别记个人三等功和嘉奖。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9名检察官担任园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牵头与4家单位建立外来未成年务工人员“护航”联动机制,未检办案团队获评全市政法系统十佳“青年文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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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林步东走访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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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李洪伟与公安干警研究金融犯罪案情

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荣获第六届 “全国文明单位”

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

  始终坚持依法优质履职

  近三年来,该院年均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1600余件,1起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1起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近10起案例入选省院公告案例或典型案例(事例)。举办全省检察机关首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依法分别提起苏州市首例获判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和涉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捕诉一体、内设机构等体制机制改革经验,得到全国人大、最高检联合调研组高度肯定,并分别在全省检察机关相关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

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荣获第六届 “全国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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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荣获第六届 “全国文明单位”

  提供文明优质检察产品

  开展志愿者进社区、爱心义卖、爱心捐款等活动,积极践行社会责任。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发送《风险防控提示函》、开展“民企家园”直播等,助推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创新开设“金色避雷针”公众号专栏,开展金融犯罪预防宣传,帮助百姓捂好钱袋子。开展未成年人自护讲座、编写自护手册、制作法治微电影、开展“百场巡映”活动等,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在苏州市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中,该院满意度为98.5%,位居苏州市检察机关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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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语版的风险防控提示函

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荣获第六届 “全国文明单位”


  文明创建,没有终点。张云东表示,接下来,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以笃定坚实的步伐为社会贡献更多的检察力量。(吴庆合 金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