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大火无情,直接威胁着我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11月30日,四川省内江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布火灾警示教育片《平安内江·119对你说》。该警示教育片取材于2017年以来内江市发生的真实火灾案例,对火灾损失和原因进行了分析,为市民敲响了冬季消防安全的“警钟”。
2020年11月7日16时04分,内江经开区交通镇红星村一钢结构炼制菜籽油作坊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00平方米,起火原因为二层电气线路接触不良引发火灾,火灾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8000元。调查中发现,该场所集生产、生活为一体,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器材缺失,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幸亏消防救援人员及时到场处置,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2020年7月21日7时36分,隆昌市嘉禾宽庭小区一辆停靠在车棚内充电的电瓶车突然起火,短短几秒内,临近两辆电瓶车也被引燃,车棚内此时停放着数百辆车辆,如不及时控制很有可能“火烧连营”。幸好,小区内巡逻的保安及时发现了这一险情,并成功处置。经调查,该起火灾系事故电瓶车加装的锂电瓶在充电过程中发生故障引发火灾。
2020年4月13日21时27分,内江市威远县景秀家园一高层住宅发生火灾,威远县消防救援大队出动3车14人赶赴现场处置。该房屋过火面积35平方米,起火原因系客厅沙发背后的电源插座与插线板处接触不良引燃周围可燃物所致。
2020年3月18日22时12分,内江市市中区谢家坝一门面起火,起火房屋内一家五口被困。起火原因系屋主在一楼门面内为电瓶车充电,电瓶车在充电过程中自燃。
2017年11月27日凌晨3时20分,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棕榈湾小区一居民家中发生火灾,致使一名瘫痪的八旬老人不幸遇难。火灾原因系保姆陈某疏忽大意,没有及时关闭取暖器,使其长时间烘烤,将取暖器附近的窗帘烤燃引发火灾。经法院判定,陈某构成失火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2017年1月30日凌晨3时50分,隆昌市迎祥镇广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发生火灾,造成2名老人死亡。起火原因为宿舍内赵某吸烟后烟蒂未熄灭引燃床头。一个未熄灭的烟头造成与赵某同宿舍的两人死亡,赵某自己受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之规定,赵某被提起公诉。因赵某为盲人,法院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赵某最终因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上述事故发生均暴露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的问题,事故教训十分惨痛深刻。
近四年,内江市共发生火灾3426起,呈小火多发趋势,近6成火灾发生在住宅类场所,交通工具、餐饮、商业场所紧随其后;近7成火灾发生在人员生产活动活跃的上午10点至夜间10点,人员活动活跃期为火灾高发期;近9成火灾因生活用火不慎、电气火灾、吸烟、生产作业引发,火灾形势不容乐观。当前我们正处于一个高风险社会,各类风险隐患无处不在,希望大家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参与消防共建,提升消防意识,守护美好家园。(图文:刘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