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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看了专家意见 申诉人信服了

发布时间:2020-12-15 16:15:43 | 来源:检察日报 | 作者:刘立新 何芳莉 | 责任编辑:梅琳

之前对工伤的认定及相关法律理解不到位,今天看到检察官转来的‘检答网’上专家的答复意见,我代表学校撤回监督申请。”近日,河南省鹤壁市某民办学校负责人李某表示。

2018112217时,该校职工蒋某下班后在学校附近吃饭,饭后返回学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肇事车辆负全部责任。20191月,人社部门认定蒋某为工伤,民办学校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一审、二审和再审均判决驳回该校的诉讼请求。

今年9月,学校向鹤壁市检察院申请行政检察监督。受理该案后,检察官张保民经阅卷和走访,全面了解了案件争议焦点。学校认为,全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并明确规定“在校工作时间内,一日三餐必须在校餐厅就餐……”。因此,蒋某擅自外出吃饭途中不属于上下班途中,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张保民多次向李某释法说理,但李某仍心存疑虑。随后,张保民向李某介绍了“检答网”的性质和功能,并就案件争议的焦点问题在“检答网”上进行了咨询。不久,省检察院的专家在“检答网”上给出答复意见:职工违反劳动纪律,迟到、早退等是否属于上下班途中,应结合职工是否有过错进行认定。职工无过错的,只是由于客观原因引起的,应当认定;职工即使有过错,但这种过错和失去工伤保险资格这一严重后果相比不合比例,亦应当认定。一般而言,职工因属于违反劳动纪律,应当受到劳动纪律的制裁,但原则上不影响其“上下班途中”的认定及工伤认定。

收到回复后,张保民第一时间告知李某。李某认为专家答复于法有据,入情入理,主动撤回了监督申请。127日,鹤壁市检察院作出案件终结审查决定。(作者:刘立新 何芳莉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