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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秋冬季“蓝天保卫战” 紧盯移动污染源

发布时间:2019-12-19 17:09:05 | 来源:中国环境报 | 作者:王勇 鄢祖海 | 责任编辑:凌浩

江苏创新网讯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进一步增加,机动车排气污染对湖北省武汉市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日益凸显。近几年,武汉市机动车保有量以年均20%的增速递增,目前总数已超320万辆。据统计,2018年全市机动车排放氮氧化物4.34万吨,占全市氮氧化物总排放量的28.5%

今年以来,武汉市臭氧、二氧化氮两项空气质量指标均同比出现明显下滑,特别是今年进入秋冬季以来,二氧化氮超标的频率显著升高,空气质量改善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据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处长罗巍介绍,今年11月截至24日的11个污染天气中,有7天是二氧化氮超标。臭氧主要来源于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光化学反应,移动源排放对挥发性有机物贡献率达到30%左右;二氧化氮主要来源于移动源和工业源排放,其中移动源的贡献率达到60%左右。

总体来看,移动源对全市空气质量的影响非常明显,特别是柴油货运车辆,被列入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柴油货车的尾气排放量特别大,1辆柴油货车的排放量相当于30多辆小汽车。最新的数据显示,机动车特别是柴油车是二氧化氮的主要排放源,每当夜幕降临,柴油大货车、渣土车大量出行时,二氧化氮的浓度就迅速上升,直接导致空气质量整体下降。

罗巍介绍,武汉市今年秋冬季“蓝天保卫战”的重点是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主要措施是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建立公安交管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对柴油货运车辆的排气监管执法。出台了《武汉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秋冬季全市重点企业柴油货车和非道移动机械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自11月开始,在全市组织开展柴油货车的路检、入户调查抽检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入户调查及检测专项执法行动。

在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方面,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主任李利桥介绍,将对新车、在用车和老旧柴油车进行全面监管。

对新车规定:必须满足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未达到排放标准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从源头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

对在用车:一是实施环保定期检验制度。环检新标准于今年111日开始实施 ,增加了柴油车NOx检测和OBD(车载诊断系统)外观检查,环检标准更加严格;二是利用遥感监测筛选高污染排放车辆,由生态环保和交管部门上路联合执法,对超标车辆进行处罚,定期对排放不合格车辆曝光并督促其维修整改;三是开展用车大户摸底调查,不定期上门抽检,将不合格车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对老旧柴油车治理和淘汰实行优惠政策:已出台《武汉市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治理奖补工作方案》,对2011年~2013年期间注册登记、符合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鼓励车主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并申请补贴,最高补贴3.8万元。

李利桥还表示,对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管目前是武汉市移动源排气监管的重点。据不完全统计,武汉市现有非道路移动机械约5万台,主要有挖掘机、推土机、打桩机等工程机械,一些使用年限长、排放不达标的机械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全市总量的20%,颗粒物、VOCs等污染物排放量也很大。

今年11月,武汉市人民政府已出台《关于划定武汉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武政规〔201926号)。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分为核心禁用区和一般禁用区,超过Ⅲ类排气烟度限值标准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在核心禁用区使用。对禁用区内排放不达标的机械,最高可处以两万元罚款。市生态环境部门在全市开展专项调查检测,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目前,已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车主需到辖区登记,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王勇 鄢祖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