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水利部获悉,近日,水利部印发《关于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地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的通知》,全面安排部署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地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工作。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安全方面具有重要地位。“近年来,黄河流域水资源保障形势严峻,水资源开发利用率高达80%,部分地区水资源超载问题突出。在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地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是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是强化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推动解决黄河流域水资源过度开发利用问题的迫切需要。水利部高度重视,鄂竟平部长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工作依据与标准,部署推进工作。”水利部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通知》明确了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地区,包括干支流地表水超载13个地市(涉及6个省区)、地下水超载62个县(涉及4个省区17个地市)。要求黄河水利委员会、相关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就取自超载河流地表水、各超载类型地下水,分别暂停审批相应水源的新增取水许可。为保障民生需求和支撑高质量发展,对合理的新增生活用水和脱贫攻坚项目用水需求,以及通过水权转让获得取用水指标的项目,可以继续审批新增取水许可,但需严格进行水资源论证。
《通知》要求超载地区尽快制定水资源超载治理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复后实施。《通知》还明确了评估和解除机制,水利部每3年组织对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情况进行一次系统评估,对水资源超载地区通过治理后已转变为不超载的,解除对其暂停新增取水许可,对仍然超载的继续执行暂停新增取水许可;水资源超载地区经治理,自评估后认为已经不超载的,可以提前向水利部申请解除暂停审批新增取水许可,经水利部组织核验通过后予以解除。《通知》要求黄河水利委员会、地方人民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监督管理,抓好政策落实等。
水利部相关负责人对人民网记者表示,下一步,水利部将指导督促水资源超载地区做好暂停新增取水许可工作,制定超载治理方案,督促抓好落实,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高效转变,强化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加快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记者余璐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