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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产教融合需要管理体制创新

发布时间:2019-09-25 15:59:12 | 来源:中国教育报 | 作者:李永生 | 责任编辑:李璐 熊旭

江苏创新网讯  我国是世界最大的“制造大国”,对于高素质的职业技能人才需求在不断增加。国家高度重视职业教育,近年来,相继密集颁发了多个文件,对职业教育的改革做出了全方位的政策安排。这些政策在实践中发挥了很大作用,但是产教融合的问题到目前还是没有得到很好解决。

理论界对这些问题的归因有很多。但是,从根本上看,主要是由于产教融合的体制问题没有解决,导致国家靶向性、精细化的政策供给不足。这反映了加快现代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建设的紧迫性,应该处理好教育部门、行业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之间的关系,赋予行业行政部门管理和服务相应的职业院校更多的责任,鼓励行业行政部门对职业院校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我国的职业学校,最初很多都是由行业主管部门或企业自力更生办起来的。在改革开放之初,行业或企业为了培养自己需要的人才建立学校,职业学校干部与行业主管部门或企业干部可以互派、渠道畅通,教育项目经费的来源是行业主管部门下拨或企业筹措,教师可以从行业或企业聘用,学生就业直接到本行业企业。也就是说,学校与行业、企业建立有天然的血缘关系,产教融合自然而且密切。

上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教育改革,职业院校归教育部门统管,绝大部分的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对自己举办的学校进行了彻底移交。此后,新的管理体制使大多数职业院校相对于原来,获得的教育投入更加充足且有保障,教师的来源更加正规且学历更高,教学管理更加严谨,课堂教学更加规范。但是,随着人权、财权、事权的转移,职业院校与原来的行业主管部门、原来的企业的天然联系逐渐断离,实质性的产教互动逐渐减少。虽然国家密集出台多份文件,但从实际效果上看,融合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职业教育是有着鲜明特色的、以就业为导向的类型教育。《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要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育人机制改革,鼓励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

事实上,由于体制等原因,一般来说,如果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相关部门很难会主动对学校负起管理与发展的主体责任;反过来,学校也不会自觉接受其领导。通过体制创新,比如教育部门与行业部门、企业的共建,使各行业部门、企业对自己相关的职业院校负起相应的管理和服务责任,那么职业院校将会获得更加专业、更加有针对性的支持,具体的措施也就可以及时落实,掣肘职业院校资源缺乏、对行业企业发展需求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可以从根本上予以解决。

目前全国中职学校有1万多所,高职院校有1400多所,职业教育规模宏大,涉及的行业广阔复杂。在职业教育改革实践中,教育部门一直在不懈努力,牵头起草各种制度标准,推出了各种项目和改革试点,通过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努力形成共同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合力。但由于体制和专业所限,教育部门常常在涉及与职业院校紧密关联的产业、行业和企业等相关具体政策时存在话语短板。比如,学校招聘教师,由于必须要先通过人力社保局组织的统一考核,常常招聘来的教师有学历、会考试但职教经验不足。部门主体责任和职能分离,导致职业教育特殊需要严重脱节。所以,必须从体制上,赋予主管部门对职业院校更多的服务和管理的职能,使之真正能负起责任。

职业教育管理体制不仅涉及教育制度问题, 也涉及干部人事制度问题。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一批素质优异的初中毕业生,纷纷报考中专学校,中专、职高录取分数远远高于普通高中。其根本原因是,当时的国家政策紧紧抓住了学生及其家长最迫切的愿望,发挥了政策杠杆作用,使职业教育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吸引力。人力社保部门负有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促进就业、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以及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政策等职能,这些职能的发挥和信息资源供给对于职业院校办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教育无疑是弥足珍贵的,也是教育行政部门难以直接提供的。因此,也应该鼓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对职业院校提供更多的服务。(李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