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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实现全程“线上办”

发布时间:2020-10-22 16:39:27 | 来源:来源于网络 | 作者:来源于网络 | 责任编辑:蒋梦雨

来源:金山网  

镇江加速推进社会保险“快办服务”,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实现全程“线上办”。记者昨日从镇江市社保中心了解到,参保人员动动手指用电子社保卡就能转,不再需要两地跑腿办理,而且办理时限也由原45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


《社会保险法》规定,单位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保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特别是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三种制度,除了制度内跨地区转移接续,还涉及到跨制度转移。同时,国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有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每个参保人不得同时领取多份养老保险待遇,且待遇标准与缴费年限长短、缴费水平高低相联系,长缴多得、多缴多得。因此,参保人在跨统筹区流动就业时,需要同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保障退休后享受完整的养老保险待遇。


据市社保中心征缴科负责人介绍,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已开通了社保关系转移全国服务统一入口,目前提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业务的网上申请服务。根据人社部、江苏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服务工作的部署,镇江近期已与人社部社保转移系统完成对接,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已实现网上申请、全程联网办理,并取消《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等纸质材料传递。


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就业的,在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可在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或通过电子社保卡渠道提出转移申请,社保经办机构按“接收转入申请、处理转移信息、办理基金划转、记录个人权益”的程序,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据了解,参保人员在省内跨统筹区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从2020年7月1日起,在我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投入运行前,不必即时办理省内转移接续业务。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封存,个人账户按规定计息,待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向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如参保人员要求即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社保经办机构也可按规定为其办理,并提供便捷的个人权益查询服务。


此外,参保人员在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等养老保险之间跨制度的转移接续,仍按原政策规定办理。 (王翔 沈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