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创新网讯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2月10日,句容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意见。《意见》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稳岗就业支持、加强财政税收支持、加强生产运营支持、加强政务服务支持等五大方面,制定20条优惠政策,针对性强,每条明确到责任单位,从金融、税务、社保、就业等领域支持企业共渡难关。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各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应予以展期或续贷,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开辟银行信贷绿色服务通道,简化授信申请材料,压缩授信审批时间。
《意见》还鼓励各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基础上下调利率。对于防疫产品应急需求,给予专项优惠利率支持,纳入市工信局等相关部门重点企业名单的企业,在此基础上下浮30%以上,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取消反担保要求,简化业务流程,切实降低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加强稳岗就业支持
在援企稳岗、企业用工和职工技能培训补贴方面,句容加大了多项补贴力度。如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延续执行国家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对受疫情影响,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保险费。
对帮助企业恢复生产、解决企业招工难题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支持和引导企业积极组织或委托培训机构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培训机构对返乡人员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加强财政税收支持
就加强财政税收支持,《意见》提出了适当延期缴纳税款、减轻税收负担、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加快专项资金兑现进度等4条措施。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可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客运输、餐饮、住宿等行业,及时落实优惠政策。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销售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可作为不征税收入。企业用于防控疫情的捐赠支出,符合条件的,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针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支持防疫工作技术改造项目,财政部门按项目设备投入给予不超过10%、最高500万元的补助。
加强生产运营支持
《意见》明确,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经审核后,免收2月份、3月份两个月租金。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支持。
降低企业成本,对用气、用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缴各项费用。对按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的企业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生产的,为企业快捷办理延期或新增暂停用电业务,减免实际暂停天数的基本电费。
对疫情防控保供应急物资、重要生产生活物资实施绿色通道政策,优先保障绿色通道车辆快速通行。对企业受疫情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而出现的失信行为,采取网上培训考试、在线修复等便利信用修复流程,帮助企业重塑信用规避失信风险。
加强政务服务支持
帮助企业做好政策解读,引导企业转变经营方式、创新经营模式,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交通运输、疫情防控等方面遇到的问题,设立疫情防控相关审批事项绿色通道,依托“一件事一次办”专区,实行“一窗综合受理、分类协同审批、联合查勘、统一出件、快递送达”,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此外,《意见》还在强化外贸企业扶持、减轻税收负担、加快专项资金兑现进度、持续推动清欠账款等方面提出具体支持措施。据了解,该政策执行期暂定为自政策发布之日起的三个月。(肖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