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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食“野味”动真格! 溧阳利刃斩断野生动物交易链

发布时间:2020-04-02 11:32:09 | 来源:中国常州网 | 作者:侯正萍 刘璐璐 | 责任编辑:

在南京市溧水区某乡镇的一个小村落,有几个外地口音的男子正在给幼鸟喂食。他们从附近农户处购得鱼苗,将鱼苗剁碎,用勺子细致地投喂幼鸟。让人没想到的是,这样一幅有爱的画面背后,竟隐藏着很多秘密。这些幼鸟学名夜鹭,是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

日前,溧阳市检察院承办的非法狩猎夜鹭案引发关注。319日,该院以涉嫌非法狩猎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首批涉案的10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20195月,溧阳警方接到民众举报,称有一批外地人在当地疯狂猎捕一种叫夜鹭的水鸟,严重危害当地生态。夜鹭是国家保护的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简称“三有动物”),栖息活动于平原和低山丘陵地区的水流附近的大树上、竹林里,常见于江浙平原、丘陵地区,在溧阳周边也大量存在,每年的5月份至8月份是夜鹭的繁殖期,刚刚破壳出生的肥嘟嘟的夜鹭幼鸟,不会飞行,只能待在鸟窝里面等待大鸟的哺育,这引起猎捕者的注意。

 据了解,举报人口中的外地人,早出晚归,寻找夜鹭栖息的树林,通过爬树掏鸟窝,或者用自制的鱼竿勾鸟窝等方式捕夜鹭幼鸟,进行贩卖。

 “我们将交易地点选在隐蔽的乡间树林笑岔路口,并且约定两个固定时间,分别是中午11:3012:00和下午16:3017:00。”据非法狩猎人员马某供述,“由于交易时间间隔很短,来不及当场清点,一般就是口头说几只鸟,付多少钱,然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警方调查发现,去年8月,马某一伙在短短9天内非法狩猎的夜鹭就有500多只,另一名唐姓男子以同样方式仅5次就非法狩猎夜鹭200多只。猎得夜鹭后,他们将大部分夜鹭以8元每只的价格售卖给徐某。

顺着相关线索,侦查人员相继查出另一批犯罪团伙,并找到他们藏匿点——位于南京溧水区的某林间小屋。收购人徐某在溧阳交易点购得夜鹭后,选择山边人烟稀少、没有监控的小路驱车开往南京溧水藏匿点,对夜鹭幼鸟进行短期的非法养殖,再运往下一个交易点。

徐某向警方供述称,他们从附近村民处买来小鱼,把鱼剁细剁碎,用勺子一点点人工喂养幼鸟。大概1周左右,待幼鸟稍微长大些,再将它们运送出去。为此,他们还特制了装载幼鸟的木框,再联系物流车辆将它们运送至广州。

来自广州的两名收货人叶某和周某,他们会以每只2033元不等的价格,从徐某处收购夜鹭。这意味着,徐某转手贩卖能获利百余万。

而叶某和周某再将购得的夜鹭,以更高的价格转卖至各大农贸市场,最后流向餐桌。涉案夜鹭将近4万只,价值上千万。

 “在检察机关监督下,溧水养殖场查获2000多只等待运走出售的夜鹭幼鸟,已经移交林业部门予以放生保护。”溧阳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宋瑜介绍说。

溧阳地区林木资源丰富,是野生动物的良好栖息地。夜鹭种群大,在保持生态系统稳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非法狩猎不仅会导致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下降,影响生态平衡。为此,溧阳检察院发出建议,建议各部门协同互助,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巡查机制、执法联动机制加大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成本。

建议发出后,当地各镇区街道、林业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野生动物集中整治的专项活动,在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的林区或者水域适度增加治安监控的配置数量,进行实时监控,协同执法部门,加强对野生动物售卖、食用情况的巡查力度,同时强化了对重要关卡运输车辆的检查频次。(来源/中国常州网  图文/侯正萍 刘璐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