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
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人民网研究院版权保护新技术研究中心日前举行主题研讨会,邀请司法界、学术界、影视界、传媒界、互联网界、版权产业界的专家围绕“增强版权意识,激发创新动能”主题,针对版权保护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围绕实践创新,展开经验分享和对策讨论。
研讨会上,人民在线、人民中科负责人分别就版权保护新技术攻关、平台创新,版权认证、管理、监测、维权服务等方面的最新科技成果,分享了版权保护新技术应用案例,得到现场专家的一致好评。
“切条”“搬运”等现象频现 短视频侵权成“重灾区”
日前,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等53家影视公司、5家视频平台及15家影视行业协会发表《联合声明》,宣布将对网络上针对影视作品内容未经授权进行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行为,发起集中、必要的法律维权行动。
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络视频用户已经达到9.27亿,其中短视频用户达到8.73亿,占网民总数的88.3%。短视频平台迅速崛起,关于短视频的侵权问题也日益突出。
人民网法务部主任、版权保护新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滕力在主题研讨会上表示:“权属不清、动态取证、侵权主体确定、被诉案件中作品经多次修改创作等,成为知识产权维权的难点。”
具体而言,视频版权权属确认存在约定不清、署名不清等乱象;相较图片取证,视频取证是一个动态过程,其时间长度与投入成本成正比;冒充账号、未经授权使用视频内容等现象屡有发生,平台管理有待完善;经多次创作、修改的视频,版权归属仍较复杂。
业界人士认为,优质内容是传播的核心要素,也是媒体的核心资产。原创内容版权得不到保护,内容优势被埋没,甚至为他人作嫁衣,成为许多融媒体中心包括媒体面临的一个难题。
在华策影视版权运营中心总经理杨波看来,目前影视著作权受到侵害的主要原因在于:市场与行业政策存在脱节的情况;产业下游及受众版权意识不强;维权取证成本过高;影视行业工业化和技术水平有待升级。
对此,人民网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人民网研究院院长唐维红表示,无论是平台、行业还是个人,都应自觉接受法律约束,不应让随意剪辑“剪断”内容创新之路,不应让任性切条“切断”行业发展之机。同时,唐维红建议,从强化全社会法治观念、应用新技术构筑新平台、讲好知识产权故事三方面发力,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优质内容是传播核心构成要素 法律+科技赋能版权保护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在短视频迅速崛起的时代,版权保护如何跟上技术发展的节奏?
版权作为内容企业的核心资产,也是媒体融合中的关键要素。业界人士认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不断完善的背景下,技术赋能成为一条新的路径。
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四新表示:“除了有优质的内容之外,我们也在逐渐关注技术,开始用技术来维持优质的主流内容生态,使我们优质的主流内容生态获得源源不断的创作源泉。”
以人民版权平台为例,运用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搭建的一站式版权保护和管理平台,目前已经为多家单位提供文字、图片、视频内容的版权服务。
人民在线总经理董盟君介绍,人民版权通过对报、台、网、端的全媒体采集和处理,可以帮助各媒体单位对版权内容进行AI自动确权和智能侵权监测。平台利用区块链、图片基因提取与AI图象识别技术,将数据挖掘技术与人工研判相结合,与山东数字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合作存证图片达到十余万张,对图片侵权转载的数据进行多维度和全域化的分析。
“针对视频版权保护领域的痛点,人民版权平台针对不同的业务场景打造了视频登记、原创比对与内容审核三大核心功能区,为音视频查重、原创识别、视频审核等多种业务场景提供技术解决方案。传统的文本、图文监测相对较容易,但对于视频侵权,则无法根据文本关键词搜索。而通过科技手段找到侵权行为,是可以实现的。”董盟君说。
知识产权是近代工业文明的产物,清朝末期这一制度引入中国。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全面启动知识产权立法工作,截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基本建立起门类齐全、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走完了发达国家几十年甚至上百年走过的发展历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前总干事阿帕德·鲍格胥评价道,“在知识产权史上,中国完成所有这一切的速度是独一无二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知识产权法教研室主任万勇表示:“当下,与版权制度密切相关的是互联网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有学者认为,版权制度发展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一部技术进步史。”
“人民中科视频侵权智能监测平台的核心能力是:首先通过作者大数据平台对音视频网站的可疑侵权内容进行全面监测,对可疑视频进行切帧处理后可以得到关键帧的图像,再将关键帧的图像通过人工智能技术与版权方预留的视频数据进行比对,如果发现所监测的可疑视频与版权方视频出现多帧高度相似,则监测平台会自动发出预警。”
人民中科商业事业部总监刘雾霁表示,“用户可以通过平台对预警视频进行排查和确认,如果遇到难以界定的侵权行为还可以通过人工审核进行辅助。在全流程自动化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的赋能下,人民中科视频侵权智能监测平台能够实现对互联网音视频平台绝大多数侵权内容的准确监测。”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冯刚认为,新技术成为著作权保护的重要手段,如以区块链时间戳为代表的证据保全的手段、以互联网法院的审判模式为代表的网络审判模式等。(栗翘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