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正月不“上灯”
南京黄飞鸿专栏202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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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创新网讯  年正月十三,传统习俗中,这天是“上灯”节。有“上灯”就有“落灯”,所以,传统习俗也规定,在正月十八这天“落灯”。也有的地方是正月初十“上灯”、正月十六“落灯”的,如“两广”地区“客家人”就是如此。我的老家扬州与其他汉人居住的区域应该差不多,都是遵循正月十三“上灯”、十八“落灯”这一习俗,并且还有“上灯汤圆落灯面”的饮食说法,即正月十三这天要吃汤圆,正月十八这天要吃面条。

正月里为什么会有“上灯”这一习俗?有解释认为,“灯”通“丁”,说在这之前添丁添口的人家,如果小儿已经满月或超过满月时间,可以在正月初十这天挂上灯笼向外人宣告,亲朋好友可以在这期间前来庆贺。但如果生的是女孩,是没有这个“上灯”待遇的。笔者认为,这种对“上灯”文化内涵的理解是存在严重偏颇,说到底,它告诉人们的是:只有生了男孩、添了“丁”的人家才具有“上灯”资格。从民俗学角度看,这种说法至多是反映了某些地方的育儿习俗而已,不具备民俗学的普遍认同性,并且与“正月里来忙过年”的农耕时代形成的家家喜庆、人人欢乐的气氛格格不入。

“上灯”习俗的真正含义,是表达了人们一种积极向上的健康生活方式,寄托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光明向往。试想,从年三十开始起,在跨入正月的大门后,天增岁月人增寿,人们一直在家里忙吃忙喝忙庆贺,忙着串门拜年走亲戚,忙着敬祖宗,忙着敬财神爷,一下子就十多天下来了。之前的活动都是在白天和室内进行,十多天下来了,加之气温开始走高,人们再也安耐不住了,春节期间,拥有丰富的户外夜生活已经成为必须。在生活条件尚未进入电灯照明时代,打着灯笼游玩,是我们的先人营造的一种浪漫与精彩,“上灯”习俗应运而生。而在这个过程中,最最高兴的就是小儿们了。他们有的因为年龄太小,就拖着灯笼玩,其中造型最普遍的有“兔子灯”、“蛤蟆灯”、“老虎灯”、“鸡灯”、“鸭灯”、“鱼灯”。在这个时候,各家各户还可以暗中比拼,看看谁家用竹篾和纸扎成的灯造型好,看看哪家的蜡烛在灯肚子里坐得稳而不倒、坚持时间最长。当然,也有不小心而把灯给烧坏了的情景。每当这时,父母总会安慰小儿别哭,答应明天再重新扎一个。说实在的,在那个年代,会扎灯笼的父亲在儿女们心目中的形象是非常了不的的。

从正月十三到正月十八这几天晚上,只要条件许可,大人们都会陪着小孩出来玩灯,自己也趁机出来走走,消消食,舒展舒展筋骨。但玩也要有个度,前后六天为宜,所以到了正月十八就“落灯”了,收收心了,男女老少,皆大欢喜。年长日久,相沿成习,正月里“赏灯”习俗形成。后来,加之汉文帝在正月十五那一天平定了“诸吕之乱”,京城里更是张灯结彩,皇帝晚上走上大街,与市民一道赏灯同乐,所以在上灯节期间,又在中途诞生了个“元宵节”,使我国正月的灯节内容更加丰富了。春节赏灯民俗始于何时?不可能是暴秦时代,定在西汉时代是可信的,那至今也有2200多年的历史了。

 

历经隋唐宋,尤其是明清的发展,春节赏灯习俗盛衍不衰,由此而滋生的制灯技艺也不断发达,又出现了专门的“灯彩”艺术,极大地丰富了我国春节赏灯习俗文化内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出现了“灯会”并形成流派,如“自贡灯会”、“秦淮灯会”、“台湾灯会”等。2006年5月20日,南京“秦淮灯会”被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8年6月7日,多地合并申报的灯会也被国务院批准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到2020年,南京市已连续举办了34届“秦淮灯会”,它已经成了这座城市或周边老百姓在春节期间所共同期待的一道文化大餐。

2020年1月17日晚,南京市第34届“中国·秦淮灯会”亮灯仪式已经在白鹭洲公园举行,秦淮河、夫子庙、老门东、明城墙乃至整个南京城都变成了灯彩的世界,南京人在用特有的方式欢度春节。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南京市坚决响应国家号召,取消了包括秦淮灯会在内的一切集会活动。全市人民与全国人民一道,自觉坚守在家中,为打赢疫情防控战役尽自己一份责任。我们在共同过一个虽不“上灯”、但又别有情调、值得回味的上灯节。

初春的寒风好像吹了一个上午,到中午时分,天空真的是下起了雨,一直到夜晚入睡时,外面的雨好像还在下着。老天爷真的是善解人意,正月十二还是大晴天,正月十三就来一场不大不小的雨,让人们想“上灯”也上不了,安心地宅在家中。但在我的脑海里,仍似真似幻地呈现出夫子庙景区、城墙下、老门东一带,乌压压的四处塞满了赏灯人,警察组成人墙、全力维持人员行走秩序的情景,这应该是历年秦淮灯会给我记忆深处烙下的印记吧。好在春节前我去过一趟老门东,先感受了一下节日氛围,也拍下了城墙脚下老鼠灯巨幅造型。

 

我们虽然不能走出户外点灯赏灯,但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对生命的讴歌与热爱、对早日战胜疫情灾害的信心、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希望之灯、大爱之灯,是永远点亮着的!

有诗叹曰:

春雨叩扉福临门,

玉人吹箫欲断魂。

今夕何夕君不知,

来年共点上花灯!

作者束有春,文学硕士,研究员。长期从事我国文化史研究和文化遗产保护,出版《感知风骚时代》、《传统与现代》、《江苏戏曲文物研究》、巜理学古文史》等学术著作多种。现为江苏省炎黄文化研究会《炎黄文化》杂志副主编。

图文来源:微信公众号NJHFHHH(在旅行中感触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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