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走不通,咱走破产程序!”
江苏法制报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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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通讯员 王淑 孔冬冬

江苏法制报记者 陈坚

“7800元工资,一分不少要回来了,姐妹几个都不敢相信!”3月10日,申请执行人杨某、王某带着三面锦旗,专程来到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向三位执行法官表达谢意。

说起“讨薪”经历,两人打开了话匣子。杨某原是某纺织厂职工。2023年,因纺织厂停业后无财产可供执行,实际控制人张某也负债失联,杨某等7名女工的劳动报酬案件一直没有着落。

“厂子倒了,负责人跑了,还欠我们3.8万元工资没付。法院说执行不到钱,只能终结本次执行,大家都觉得没希望了!”杨某坦言,当时她们满心委屈,却又无可奈何。

但是,“执破衔接”机制让这些“沉睡”的案件迎来了另一种可能。为了打破执行与破产程序的壁垒,法院推动执行与破产程序从“单向移送、前后衔接”转向“双向互促、一体推进”。

“纺织厂的股东李某未实缴出资,且金额足以覆盖所欠债务。如果转入破产程序来处理,女工们的工资款就很有希望得到兑现。”清江浦区法院按照“执破衔接”机制对终本案件进行梳理时,执行局法官项杨发现涉纺织厂的终本案件可以尝试转入破产程序,她第一时间联系女工代表。

杨某等人却满脸疑惑:“我们只想拿回工资,为什么要申请破产?破产了情况不是更糟糕么?让老东家破产,这事我们不能干!”

面对疑虑和担忧,项杨耐心释法:“企业没钱,但股东有出资义务;执行走不通,我们还可以走破产程序,把该追的责任追到底,工资就有希望。”从“执转破”的法律效果,到追索股东责任的具体路径,项杨逐一细致讲解,反复答疑解惑,引导女工依法申请破产。

2024年6月,法院裁定受理对该企业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某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经管理人提起追收出资诉讼,法院判决股东李某对企业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李某并未履行。2025年3月,该案再次进入执行程序。项杨第一时间与承办法官薛兆会商案情,明确以财产查控为重心,迅速冻结李某名下部分银行账户资金,并通过多方调查锁定其行踪,凌晨突击上门找到了他。

“我没有工作,只是挂名股东,张某才是实际控制人。”得知法院是为女工追讨欠薪,李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联系张某出面解决问题。薛兆抓住时机,组织张某、李某与破产管理人、女工代表协商,最终促成执行和解。张某当天凑足2万元,并承诺余款在3个月内分期支付。

然而,因经济困难,张某并未按期履约。“我在打零工,攒到钱一定还清。”张某向法院作出保证。

“2000元、5000元……”去年底,随着张某将最后一笔4000元汇入法院账户,7名女工被拖欠的工资终于“结清”。这起历时3年的欠薪案,成为“执破衔接”制度优势的生动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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